防火門廠家介紹泡沫滅火系統按發泡倍數分類標準:
(1)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是指發泡倍數小于20的泡沫滅火系統。該系統是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及石油化工裝置區等場所的首選滅火系統。
(2)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是指發泡倍數為20- 200的泡沫滅火系統。中信數泡沫滅火系統在實際工程中應用較少,多用作輔助滅火設施。
(3)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是指發泡信數大于200的泡沫滅火系統。
按系統形式分
(1)全淹沒式泡沫滅火系統。全淹沒式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是指由固定的高倍數泡沫產生裝置將高倍數泡沫噴放到封閉或被圍擋的防護區內,并在規定的時間內達到一定泡沫淹沒深度的泡沫滅火系統。
(2) 局部應用式泡沫滅火系統。局部應用式泡沫滅火系統是指由固定或半固定的泡沫產生裝置直接或通過導泡筒將泡沫噴灑到火災部位的滅火系統。
(3)移動式泡沫滅火系統。移動式泡沫滅火系統是指車載式或便攜式系統,移動式高倍數滅火系統可作為固定系統的輔助設施,也可作為獨立系統用于某些場所。移動式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適用于發生火災部位難以接近的較小火災場所、流淌面積不超過100m2的液體流淌火災場所。
(4) 泡沫-水噴淋系統。由噴頭、報警閥組、水流報警裝置等組件,以及管道、泡沫液與水供給設施組成,并能在發生火災時按規定時間與供給強度向防護區依次噴灑泡沫與水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5) 泡沫.水噴霧系統。 采用泡沫噴霧噴頭,在發生火災時按預定時間與供給強度向被保護設備或防護區噴酒泡沫的自動滅火系統。